根据《行政复议法》的规定,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如果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了其合法权益,可以在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60日内向复议机关提出行政复议申请。如果法律有其他规定的申请期限,则依照那些规定执行。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因不可抗力或其他正当理由耽误了法定申请期限,那么可以在障碍消除之日起继续计算申请期限
行政复议申请的具体流程是什么?
行政复议法中关于申请期限的其他规定?
如何判断行政行为是否合法?